实习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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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3-02 11: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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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对高等院校实习生在本基地的实习管理,明确基地与高等院校、实习生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实习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地按照实习批次分别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与高校的联系协调工作,各带教老师负责实习生的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与高校实习指导老师及时沟通联系。
第三条 协议签订
每批实习生到来前,应提前与基地负责人联系,基地负责人指定专职人员按照所里规章制度提交中心及所人事部门审批。
第四条 批次管理
实习生开始实习前,应签订《实习生应知条款》(见附件),包括遵守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所在高校以及基地的工作纪律、管理规定、安全及保密规定等内容。各带教老师对实习生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第五条 各带教老师应帮助实习生按计划完成实习任务,并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在实习期满后对实习生作实习评定。
第六条 严格开展实习生日常管理,确保良好工作秩序。
1.基地制作“实习生”胸卡,实习生在基地范围内必须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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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示身份,实习结束收回胸卡。
2. 实习生必须服从带教老师的工作安排,未经许可不得进出中试实验区(红色地面区域),不得在实验场所从事与实习内容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使用仪器设备。无特殊工作任务,下班后实习生不得在实验室逗留;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带教老师批准并向基地负责人报备。
3.不得让实习生独立完成中试相关实验工作;严格执行基地安全保密管理相关规定。
4.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出现违纪情况,基地有权终止其实习活动,并通知其所在院校。实习生因违反劳动纪律和安全规定造成自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以及因此造成基地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实习生及所在院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办法由基地负责解释。
附:实习生应知条款
 1.实习生应严格遵守基地的管理制度、安全规定等规章制度。

2.实习生必须服从带教老师的工作安排,未经允许,不得进出中试实验区(红色地面区域),不得擅自使用仪器设备,不得在实验场所从事与实习内容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平台区域嬉笑打闹,不得私自将平台的试剂、容器、设备、实验记录本等携带出平台,不得将实验手套带出实验区域,不得在实验区域进食和饮水。无特殊工作任务,下班后实习生不得在实验室逗留;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带教老师批准并向平台负责人报备。

3.进入平台区域,须着实验服,换干净的鞋子,佩带胸卡明示身份,实习结束后交回胸卡。

4.实习生无论在实习期内或终止后任何时间,对实习单位的研究内容等均负有保密责任。

5.实习生在实习活动期间出现违纪行为,实习单位有权终止其实习活动,并告知实习生所在院校。

6.实习生因违反劳动纪律和安全规定造成自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以及因此造成实习单位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实习生及所在院校承担责任。 学 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习生(签名):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


实习生管理办法.pdf

实习生应知条款.pdf